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8〕22号)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学院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进程,2018-2019学年度,学院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 版)》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涵盖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机制
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113号),成立了徐州工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徐工职院发〔2018〕114号),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公开的事项及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推进和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
(二)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
学院“信息公开网”在学院门户网站主页设置信息公开入口,能够让学院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方便快捷的公开学院信息;同时,学院充分利用各类在线平台、校园广播、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博等形式,积极主动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利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发布信息的数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三)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成效
学院按照《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 版)》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栏目及时补充完善,详细规定了涉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受理程序、答复期限、监督方式等内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按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布相关信息,取得良好效果,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共9大类: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本学年,学院通过学校门户网、微博、微信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700多条,各二级学院、部门也通过本单位网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事项测评指标体系(2.0版)》中所列104条事项中, 第15、16、17、18、27、28、29、30、31、32、33、34、59、67、68、73、86、87、88、89、90、91、92、93条与高职院校无关,无此项内容公开。其他项目均已在网站进行公开。重点公开的内容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
为保证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我院在招生网站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网首页增设考生录取查询系统,为考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录取信息;设立招生信息公告栏,第一时间公布学校录取进展和录取分数线;通过400咨询系统、QQ在线咨询、值班机器人、百度贴吧回复等及时回答考生有关招生政策、录取政策的提问;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实时发布学院招生政策、录取政策;安排专人负责录取结果查询热线,派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等等。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未发生任何违规现象。
2.财务信息公开
①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开:学院为了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一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开和公示。公示的内容有:学费、住宿费、暖气费、报名考试费、代办费、大学生医疗保险费、服务性收费、培训收费等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示的方式和途径有: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给学生的缴费通知,详尽列明了各种各类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每学年下发给各班级的缴费通知;财务处办公区、学院宣传栏的收费公示牌;收费现场的收费公示牌;学生公寓内的住宿费标准公示;校园网上公示。
②财务公开:通过校园网和校内文件汇编的形式,公开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公开学院的预算和决算,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包括经费来源、年度经费支出情况、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学校资产负债情况等;本年度的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各类经费预算方案等。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我院人员招聘信息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同意后,在人社厅网站、学院网站和学院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笔试、试讲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可查询);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学院及省人社厅网站公告。学院中层干部任免经党委研究后,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组织部网站和学院办公网进行公示;学院领导出国、兼职信息及时公示。设立劳动争议解决委员会,依据《劳动法》依法解决教职工劳动争议。
4.学院改革信息公开
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是全院教职工较为关注的信息,为进一步调动学院办学活力,本学年度学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教职工年度考核、部门年度考核、专业设置、学分制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科技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改革举措,学院对各项改革方案初稿进行及时公开,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征得广大师生同意。最终制定了《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徐工职院党发〔2018〕79号)《关于修订年度考核办法的意见》(徐工职院党发〔2018〕67号)《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8〕122号)《全日制专科生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8〕129号)《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徐工职院发〔2018〕134号)《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徐工职院发〔2018〕137号)《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徐工职院发〔2018〕138号)《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工作方案》(徐工职院发〔2018〕149号)《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徐工职院发〔2019〕31号)《专任教师笔记本电脑配备管理办法》(徐工职院发〔2019〕57号)。本学年度学院对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修订,所有修订方案均通过会议公开的形式及时向每位教职工进行了公开,并积极收集、采纳教职工反馈意见,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媒体:通过学院主页、学院信息公开网、校园信息门户、网上办公系统(OA)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学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传统网络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了有力补充,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与时效性;
2.纸质媒体:通过学院年度报告、校报、学生手册、学生服务指南、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校园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通过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徐工职院发〔2018〕113号)明确了我院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单位是学院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的程序、联系方式。2018-2019学年度,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情况为0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遭到举报、投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学院信息公开网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开信息查询便捷程度仍需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全面性要进一步加强;学院各部门主动依申请公开的意识有点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8〕22号)等文件精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工作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对学院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的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将学院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获取的效率。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31日